就醫指南
就醫指南內容
問 題
本院各種服務時間表及相關規定
解 答
1.供餐時間
早餐:07:10-07:50
午餐:11:10-11:50
晚餐:17:10-17:50
備註:
超過供餐時間仍未拿到餐點或有相關伙食問題時,請洽護理站詢
問。
2.會客室
備有電視、坐椅、衛教資料等。
3.請假規定
(1).依健保局規定,離院應徵得醫師同意並至護理站辦理請假手
續,每日不得超過4小時;晚間不得外宿。
(2).逾時未返或未經許可不假外出即離院者,視同自動出院。
4.陪探病規定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(1)進入醫院及病房,請主動告知TOCC及配合實名制登記
T.旅遊史(Travel)
O.職業史(Occupation)
C.接觸史(Contact)
C.群聚史(Cluster)
(2)進入病房的陪病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,並落實手部衛生、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原規定時間
(1).06:00-22:00為探病時間,22:00後,實行門禁管制,且進
入院區須登記。
(2).特殊單位請依會客時間進行探病。
5.出院結帳
正常上班日:
08:00-17:30
星期六:
08:00-12:00
6.本院寢具僅供病患使用,若遠程家屬需使用被單,請向護理站借
用。
7.一樓門診大廳旁設有便利商店,營業時間為24小時,提供日常用
品、飲食、醫療及居家用品等。
8.為了您的用藥安全,我們實施『親視病人服藥』給藥政策,如有
自備藥物,請務必告知醫護人員,切勿自行服用,以免影響醫療
效果。
9.為維護您住院期間醫療安全,常須核對身分,請您務必佩戴『病
人手圈』以利辨識。
10.本院內嚴禁私接電器用品,如:電鍋、電磁爐等,以維持醫療電
力的正常使用,請確實遵守。
11.每一病床之床頭皆配置有呼叫鈴,當您需要護理人員協助時,請
按呼叫鈴,並利用床頭對講機與護理人員通話告知協助事件,以
便得到適當的協助處理。
12.各樓層走廊皆有公用電話,請多加利用。
13.如需診斷書證明,請於出院前一天告知醫護人員;若您是勞保身
份又因公受傷,請於住院三天內將『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
書』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交至住院櫃檯辦理。
14.住院停車優惠:進入院區後15分鐘內免費,住院家屬“隔夜”停
車者,需經護理站確認核章証明,一天優減一位家屬為原則,費
用上限200元;遺失票卡(不分早晚)一律以全日費用計收。
15.辦理出院時,向護理站借用之物品如輪椅等,請當面與護理人員
或護理站人員點交清楚,護理人員將指導您出院後應注意事項,
再至藥局領藥,由藥師指導您用藥注意事項,並請核對出院帶藥
上的『姓名、床號』後再離院。
注意事項:
1.本院全面實施垃圾分類,請至污物間依分類項目放置。
2.配膳室配有:電熱箱、飲水機、製冰機;當您使用電熱箱時,請
依管理公告放置,並注意食物不可長期存放並保持環境整潔生。
3. 23、25、55、32、33病房設有脫水機;18、25病房設有烘衣機,
33病房頂樓及13病房外廣場設有晒衣場。
4.為避免呼吸道感染,不鼓勵帶兒童探病。
5.醫院為公共場所,貴重物品(如:手機、皮包、攜帶型電腦等)
請隨身攜帶。
6.醫院全面禁菸,依據菸害防治法規定公共場所全面禁菸,其最高
處$10,000元罰緩。
早餐:07:10-07:50
午餐:11:10-11:50
晚餐:17:10-17:50
備註:
超過供餐時間仍未拿到餐點或有相關伙食問題時,請洽護理站詢
問。
2.會客室
備有電視、坐椅、衛教資料等。
3.請假規定
(1).依健保局規定,離院應徵得醫師同意並至護理站辦理請假手
續,每日不得超過4小時;晚間不得外宿。
(2).逾時未返或未經許可不假外出即離院者,視同自動出院。
4.陪探病規定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(1)進入醫院及病房,請主動告知TOCC及配合實名制登記
T.旅遊史(Travel)
O.職業史(Occupation)
C.接觸史(Contact)
C.群聚史(Cluster)
(2)進入病房的陪病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,並落實手部衛生、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原規定時間
(1).06:00-22:00為探病時間,22:00後,實行門禁管制,且進
入院區須登記。
(2).特殊單位請依會客時間進行探病。
5.出院結帳
正常上班日:
08:00-17:30
星期六:
08:00-12:00
6.本院寢具僅供病患使用,若遠程家屬需使用被單,請向護理站借
用。
7.一樓門診大廳旁設有便利商店,營業時間為24小時,提供日常用
品、飲食、醫療及居家用品等。
8.為了您的用藥安全,我們實施『親視病人服藥』給藥政策,如有
自備藥物,請務必告知醫護人員,切勿自行服用,以免影響醫療
效果。
9.為維護您住院期間醫療安全,常須核對身分,請您務必佩戴『病
人手圈』以利辨識。
10.本院內嚴禁私接電器用品,如:電鍋、電磁爐等,以維持醫療電
力的正常使用,請確實遵守。
11.每一病床之床頭皆配置有呼叫鈴,當您需要護理人員協助時,請
按呼叫鈴,並利用床頭對講機與護理人員通話告知協助事件,以
便得到適當的協助處理。
12.各樓層走廊皆有公用電話,請多加利用。
13.如需診斷書證明,請於出院前一天告知醫護人員;若您是勞保身
份又因公受傷,請於住院三天內將『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
書』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交至住院櫃檯辦理。
14.住院停車優惠:進入院區後15分鐘內免費,住院家屬“隔夜”停
車者,需經護理站確認核章証明,一天優減一位家屬為原則,費
用上限200元;遺失票卡(不分早晚)一律以全日費用計收。
15.辦理出院時,向護理站借用之物品如輪椅等,請當面與護理人員
或護理站人員點交清楚,護理人員將指導您出院後應注意事項,
再至藥局領藥,由藥師指導您用藥注意事項,並請核對出院帶藥
上的『姓名、床號』後再離院。
注意事項:
1.本院全面實施垃圾分類,請至污物間依分類項目放置。
2.配膳室配有:電熱箱、飲水機、製冰機;當您使用電熱箱時,請
依管理公告放置,並注意食物不可長期存放並保持環境整潔生。
3. 23、25、55、32、33病房設有脫水機;18、25病房設有烘衣機,
33病房頂樓及13病房外廣場設有晒衣場。
4.為避免呼吸道感染,不鼓勵帶兒童探病。
5.醫院為公共場所,貴重物品(如:手機、皮包、攜帶型電腦等)
請隨身攜帶。
6.醫院全面禁菸,依據菸害防治法規定公共場所全面禁菸,其最高
處$10,000元罰緩。
問 題
病床床位訊息
解 答
詳見
病床利用統計.pdf
病床利用統計.pdf
問 題
病房房型
解 答





問 題
住院須知
解 答
詳見
豐原醫院住院須知.pdf
豐原醫院住院須知.pdf
問 題
陪病原則
解 答
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陪病原則
一、每位病人只限陪伴者一名,提供活動陪客床供陪病者使用,除休息時間外,請將陪客床拉成座椅狀態,以免影響醫療作業之進行。
二、加護病房設有「家屬休息室」,提供家屬休息,申請者請遵守加護病房家屬休息室管理辦法。
三、為維護病人之安全,照顧幼兒、行動不便及意識不清之病人時,請隨時將床欄拉起,避免跌倒意外發生。
四、為保持病室之整齊美觀,請將物品收拾於衣櫥或床旁桌櫃內,並請至規定地點晾曬衣服。
五、維護病室安全,嚴禁使用電器及燃燒物品。
六、請勿在病室牆壁任意張貼佛像、符令、掛勾、艾草…等,以維持病室整齊美觀。
七、陪病時請勿在病室內大聲談話、賭博、抽菸、喝酒、嚼食檳榔並請配合垃圾分類,以維護病室安寧清潔。
八、為防止宵小偷竊,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及巨額現金至醫院,並請妥善保管隨身金錢及物品,勿隨意放置。
九、請愛惜公物,若有蓄意破壞者,經查屬實,需照價賠償。
十、本院24小時有警衛巡邏及監視器監視,門禁管制時間請依醫院公告路徑進出醫院。
十一、如有疫情發生,請配合院方規定執行防範措施 。
一、每位病人只限陪伴者一名,提供活動陪客床供陪病者使用,除休息時間外,請將陪客床拉成座椅狀態,以免影響醫療作業之進行。
二、加護病房設有「家屬休息室」,提供家屬休息,申請者請遵守加護病房家屬休息室管理辦法。
三、為維護病人之安全,照顧幼兒、行動不便及意識不清之病人時,請隨時將床欄拉起,避免跌倒意外發生。
四、為保持病室之整齊美觀,請將物品收拾於衣櫥或床旁桌櫃內,並請至規定地點晾曬衣服。
五、維護病室安全,嚴禁使用電器及燃燒物品。
六、請勿在病室牆壁任意張貼佛像、符令、掛勾、艾草…等,以維持病室整齊美觀。
七、陪病時請勿在病室內大聲談話、賭博、抽菸、喝酒、嚼食檳榔並請配合垃圾分類,以維護病室安寧清潔。
八、為防止宵小偷竊,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及巨額現金至醫院,並請妥善保管隨身金錢及物品,勿隨意放置。
九、請愛惜公物,若有蓄意破壞者,經查屬實,需照價賠償。
十、本院24小時有警衛巡邏及監視器監視,門禁管制時間請依醫院公告路徑進出醫院。
十一、如有疫情發生,請配合院方規定執行防範措施 。
問 題
豐原醫院護病比
解 答
詳見
【豐原醫院護病比】
【豐原醫院護病比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