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智共同照護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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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 題
愛心手鍊~~讓愛不離身,看見最愛!!
張貼日期
2022-05-12
張貼單位
失智共同照護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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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愛心手鍊申請同意書.odt。檔案大小:15 KB,下載次數:0。
內 容
民國87年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推出第一批愛的手鍊,至民國109年12月底,已提供32,614人申請預防走失手鍊的服務。
許多縣市政府也將愛的手鍊做為府內推廣老人保護工作---預防走失之識別物(台北市、桃園市、新竹市、苗栗縣、台中市、南投縣、嘉義市、花蓮縣、台東縣、澎湖縣、金門縣)。
讓我們一起為愛的長者帶起愛心手鍊,我們一起讓失智症長者安全上街不迷失 。
✔、申請資格:設籍本市有走失之虞者,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
一、3個月內醫院診斷證明書(需符合智能障礙,失智症)。
二、持有重大傷病卡(智力障礙,自閉症,失智症或精神疾病項目)。
三、失智評估量表(CDR)(需蓋有醫院大章)。
✔、應備文件:
一、愛心手鍊申請表、個人資料蒐集/處理/利用同意書。
二、使用人及連絡人身分證影本。
三、身心障礙證明影本,三個月內醫師診斷證明書,重大傷病卡影本或失智評估量表(CDR)(需蓋有醫院大章)(請擇一檢附)。
✔、受理單位:本市各區公所。
✔、作業流程:
申請人檢附證件並填寫申請表(豐原醫院共照中心備有資料) -> 區公所審核->將個案資料傳送社會局確認及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建檔。
備註:愛心手鍊若遺失或損毀,重新申請,需自行負擔重新製作手鍊費用。